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进安乡顺江村1-4层房屋

价格便宜,地段好
起拍价:¥263.221万元     评估价:¥376.03万元     标的物保证金:26万元
标的状态:
0
标的类型:
商铺
所在城市:
松潘县
处置法院:
四川省松潘县人民法院
开拍时间:
拍卖已结束
结束时间:
2023-04-07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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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参数
权证信息
  • 执行裁定书案号:无
  • 产权证:无
  • 土地性质:无
标的物详情

松潘县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进安乡顺江村1-4层房屋(实际地址为进安乡城北221-4层,松潘县城关幼儿园旁)

权利来源

执行裁定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自然人)

 

房屋共有情况

共同共有

拍品现状

房屋产权证

书号

松房权证(松潘)字第0268

土地证号

松国用(92)字第25

规划用途

商业

土地权力性质

划拨

建筑面积

1030.41

优先购买权

/

房屋现状

标的物1层部分有租赁,租期为5年(202151日起至202651日止,租金为6万元每年,截止202336日经现场调查后,承租人目前已支付202351日至202451日房屋租金中的1万元,剩余5万元未支付);标的物2-3层空置;标的物1层未租赁部分以及4层被执行人使用。

钥匙

抵押情况

有抵押

查封情况

有资产处置权限

提供的文件

《执行裁定书》

标的情况及

瑕疵说明

    1、因本次拍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交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20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起申请,视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2、拍卖房屋可能拖欠物管费、水、电、气等费用,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物管公司等单位核实,所欠物管费、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院已委托四川鹏源鑫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最终价格为376.03万元。《川鹏源鑫房评字(2022)第100》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4、房屋户口、学位不在拍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拍卖公告

2023)川3224执恢10号

松潘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04月06日10时至2023年04月0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松潘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7/0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464.2a3530a70SFPfE户名:松潘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进安乡顺江村1-4层房屋(实际地址为进安乡城北街22号1-4层,松潘县城关幼儿园旁)

评估价:376.03万元,起拍价:263.221万元,保证金:2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数倍)。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院已委托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预约看样请登录http//www.sfupw.com自助完成,咨询电话: 400-9959166。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拍卖公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请竞买人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0330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0422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松潘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松潘县支行,账号6228404137175027062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837—723560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400-9959166、18111257928(熊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松潘县人民法院

                                   20230306